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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來函轉知數位發展部函「加強各機關網通設備及IoT設備對外連結之資安管理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一、依數位發展部115年9月1日數授資通字第1152000274號函及教育部115年9月14日臺教資通字第1150090119號函辦理辦理。

二、請依原函說明辦理相關事項,行政院並已將其與委外活動網站網域管理情形列入資通安全稽核項目,教育部亦將配合納入資通安全稽核項目,請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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