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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數位發展部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5日修正發布之「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相關業務人員同仁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1月8日臺教資通第1150000889號函辦理。

二、「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業經數位發展部於115年1月5日以數授資法字第1145000409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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