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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網路使用辦法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辦法

99年3月25日98學年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宗旨

本校校園網路設置之目的,旨在支援本校的校務行政自動化與教學研究活動,並提供校際及研究機構間之學術交流,以分享網路資源,提供資訊合作機會。

第二條 網路之使用

一、禁止使用校園網路傳送具威脅性、猥褻性、不友善性資料。

二、商業性的合法資訊或軟體,若原創者或智慧財產權擁有者願意免費或優惠方式提供校園網路使用,或與學校訂定相關合作事宜者,得放置於校園網路上。

三、禁止使用校園網路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它使用者或節點之系統,此種干擾與破壞含括散佈電腦病毒、嘗試入侵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或其他類似之情形者。

四、網路上所可存取到之任何資源,皆屬擁有者之個人或單位所有,除非已正式開放或已獲授權使用,否則校園網路使用者禁止使用此等資源。

五、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

(四)電子佈告欄(BBS)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而仍然任意轉載。

(五)架設網站供公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六)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六、禁止濫用網路系統,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二)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

(三)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或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四)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

(五)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者不在此限。

(六)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

(七)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以灌爆信箱、掠奪資源及盜用網路位址(IP)等方式,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

(八)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九)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販售之商業活動或違法行為。

七、網路隱私權之保護:網路管理人員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不得任意窺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

(二)依合理之根據,懷疑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時,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

(三)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四)其他依法令之行為。

八、違反之處理:使用者如有違反規定及不接受勸導者,得終止其網路使用權,並依本校規定辦理。

九、為落實網路管理,合理使用之規範,各一級單位需指派單位網路管理人員至少ㄧ名,管理單位內網路位址(IP)使用人之管理。

第三條  網路伺服器之管理

一、  各單位架設之伺服主機,須有專人進行維護及督導管理,申請開放連線前須至https://net.ncut.edu.tw/NetServices/NewsMsg/Download?key=c26e0ab4-a7ba-400d-bfac-ae884ccf66a7;網址進行線上申請,填寫完資料後列印,並經單位主管核章完成後送至電子計算機中心辦理。

二、  網頁伺服器( Web Server )之管理者應注意網頁內容的合法性,不得有猥褻性、攻擊性及商業性之資料。

三、  各種服務系統中所提供之服務,如網頁瀏覽或軟體上下載,內容較有爭議者,應於進入系統之首頁宣告知會使用者。

四、  單位內提供檔案傳輸伺服器( FTP ),應注意其分享檔案之合法性,若由廠商或版權擁有者所提供之合法分享軟體,應註明提供之廠商或版權擁有者之名稱及相關授權資料。

五、  台灣學術網路係提供各學校及研究單位之學術用途,校園網路不得提供商業性網路服務(包含郵件伺服器、網頁伺服器及其他種類伺服器等)。

六、  各單位之伺服主機,須安裝防毒軟體、防火牆軟體及專人定期更新漏洞修補程式,必須保留連線記錄(LOG),同時清查伺服器資訊內容並記錄,每學期不得少於壹次。

第四條   網路流量及封包管理

一、  流量管理:基於校園網路頻寬資源共享,確保網路頻寬使用權,本校每個IP的每日網路總流量(流進與流出的加總)須遵守台中區網中心管理委員會規定,特殊伺服器得提案申請(如高流量伺服器、電腦教室頻寬分享器(NAT)),違反規定之網路位址(IP)予以管制連線,並公告於本校首頁資通安全事件公告欄網站。

二、  封包管理:為防範網路病毒及不當軟體(如:P2P軟體)危害本校網路,本校網路限制每10分鐘7000 個連線數(flows),並且對於違反此規定之IP將予管制連線,並公告於本校資通安全事件公告欄網站,對於教學研究需要之高流量封包IP,各單位須填表申請開放。

第五條  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

一、本校接到檢舉學校有疑似資安事件與侵害智財權情事時,電子計算機中心會停止該IP連線之權限,並依台灣學術網路管理架構分層負責處理,並以 abuse@ncut.edu.tw電子信箱帳號專門處理並追蹤辦理回報。

二、對於疑似網路侵權事件,依本校『校園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要點』辦理

三、對於檢舉之屬實案件,違規人員依本校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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